6月3日下午,我院与艺术学院合办的“习近平总书记赴清华大学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及“我为学生办实事”知识产权保护学术讲座在长安校区西学楼法学院会议室举行。我院党委组织员吴怡、艺术学院辅导员宋培源,法学院全体发展对象、法学院青马学员、艺术学院青马学员及部分党员共80余人出席会议。
会议第一项内容由法学院20级研究生支部副书记彭媛媛主持,师生通过观看习近平总书记4月19日在考察清华大学时所发表的重要讲话的相关视频作为开篇,引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内涵,视频观看结束后,两个学院的发展对象和党员参与到学习讨论中,旨在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新时代合格党员,肩负历史使命,担当时代重任,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作为艺术工作者,我们不仅需要紧贴时代脉搏,也需要深入生活,真正了解人民群众所需所想,创作出令大家满意、称赞的作品,我认为,文化软实力正日益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竞争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应当争取创作出更加优秀的艺术作品,让其走出国门,增强中华文化的广泛传播力与影响力。
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我深受鼓舞,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和美术学专业的研究生以及未来的艺术工作者,我深受触动,“夫画者,成教化,助人伦”,自古以来美术的社会文化教育功能一直都受到人们的重视。我们生逢盛世,更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文化自信,立大志、明大德,创新与创意并行,创造出更多有审美价值、有社会意义的作品,将美术成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殷切嘱托和深深期望,让我备受鼓舞,同时也感受到肩上沉甸甸的责任。未来在学习和生活中要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要继续爱国爱民,从党史学习中激发信仰、获得启发、汲取力量,不断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树立为祖国为人民永久奋斗、赤诚奉献的坚定理想。
作为一名发展对象,一名法学院学生,一名当代青年人,我们要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在明理上用心、在增信上用力,在崇德上用情、在力行上用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导我们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新时代青年在为祖国、为人民的奉献中焕发出绚丽光彩的路径之一就是要有责任和担当。要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精神,勇于创新创造,争挑重担、攻克难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饱含深情、振奋人心,指明了新时代中国青年成长成才的人生航向,必将激励广大青年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青年学生成长发展,身为新时代青年的我们应当学会将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体悟党与青年紧密关系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自觉从党史学习中激发信仰、获得启发、汲取力量,自觉将青春梦想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将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服务国家的实际行动。
会议第二项内容由艺术学院研究会干部陈凤康主持,为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精神,认真贯彻学校党委安排部署,扎实践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学院深入研究生调研,倾听同学心声,了解同学需求,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我为学生办实事”问题清单。本次活动邀请了法学院的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张添祎、李亚洁为艺术学院同学们开展美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学术交流。
法学院张添祎同学主要向大家讲解了著作权法的一些基础理论问题。她向大家介绍了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著作权的概念,报告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著作权的客体,讲了“作品”的概念、特征,以及《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受保护的作品类型、第五条规定的不受保护的对象;第二部分是著作权的权利内容——著作人身权及著作财产权;著作权自动产生、自动保护原则,著作权的自愿登记制度,和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流程;第三部分是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既讲了“合理使用”的概念及意义,又讲了《著作权法》第24条合理使用的具体方式;第四部分是著作权的保护,讲了《著作权法》第52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以及侵权所需承担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随后,李亚洁同学向大家介绍了美术作品保护的相关案例,明确了美术作品在法律上的具体定义,并分享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如:《舌尖上的中国》海报设计盗用许钦松画作《岭云带雨》事件、农民画《激浊扬清》案件、《曼哈顿的印第安人》绘画案、童新钰诉恒鑫陶瓷工艺店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上海华创公司诉湖北新一佳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用来具体说明美术作品保护对象和保护原则。
本次活动圆满结束,此次学习交流不仅增强了广大党员与发展对象参与党史学习教育的积极性,深度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还促进了我院与艺术学院两院的深厚友谊,为我校师生更好开展艺术创作提供了相关理论支撑,也为更进一步在广大学生中普及法律知识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