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法学教育始于1907年的陕西法政学堂,是中国法学教育历史最为悠久的学校之一。 1912年,西北大学筹建,其法科继承了陕西法政学堂衣钵,成为西北地区法政教育的主力军。1937年抗战爆发,四校一院迁到西安,合并组成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4月改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下设法商学院。1939年8月,西北联大奉命成立国立西北大学,下设法商学院。1949年后,建国初期的西北大学法学学科裁撤又恢复,历经坎坷,但其学科设置、师资储备、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为建国初期西北地区的法学教育发展以及西北地区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1953年国家高等院校大调整后,西北大学法律系是全国仅保留的四所重点综合大学法律系之一,是新中国现代法学教育“四院四系”时期的重要成员。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与中央政法干校西北分校合并,成立了西安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前身)。1987年西北大学法律系恢复重建,2002年成立西北大学法学院,2005年成立西部地区首家知识产权学院。2007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陕西)基地,2017年法学本科专业获批陕西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9年法学本科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经过数代西大法律人的不懈努力和艰辛奋斗,西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已成长为我国西部地区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特色鲜明、颇具影响的法学院之一。
学院现有教职工78人,其中教授22人(含特聘教授3人,讲座教授3人),博士生导师7人,副教授23人,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比97%。学院现拥有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1人、“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1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分析和预警专家库专家2人、陕西省“教学名师”1人、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人才1人、陕西省“中青年法学家”7人、中共陕西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3人、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人、陕西高校“人文英才支持计划”1人、陕西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1人、西北大学“仲英青年学者”1人、西北大学“青年学术骨干”2人、西北大学“青年学术英才”4人。
学院设有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理论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事法学等七个教研部,设有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陕西)基地、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律文化研究院、杨一凡学部委员工作室、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经济法研究中心、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地理标志发展研究中心、环境资源治理研究中心、监察法治研究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协同治理研究中心、“一带一路”税法研究中心、数字法治研究中心等十多个教学科研平台。陕西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研究会等省级法学研究会挂靠学院。学院拥有模拟法庭、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分析实验室、中国法律古籍库、图书资料室等教学科研辅助机构。学院设有法学、知识产权两个本科专业和法学本科辅修专业,法学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国际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律史等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院目前各类在校学生总数共1000余人。
近年来,学院教师先后主持各类研究课题350余项,科研经费累计到款近千万元,发表各类学术论文400余篇,出版各类学术专著、教材80余部,获得各类科研奖励50余项,近20篇研究报告和咨政建言获得国家和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先后举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50余次、各类学术讲座100余场,有效提升了学术氛围和影响力。学院20余位教师担任省市各级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人民政府的专家咨询员或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省市人大立法和参政议政工作。先后与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知识产权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香港知识产权交易所、西安报业集团、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等近70多家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积极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设立国际法专业硕士留学生项目,专班招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近40名留学生。与美国、德国、英国、韩国等国家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20余所著名大学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
(更新至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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