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4月,教育部出台《关于加快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教高〔2023〕3号),学校及时研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涉外法治工作领域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2024年5月,法学院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开设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单独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并已于2024年7月全面开始招生培养。
>>班级由来
西北大学法学教育始于 1907 年的陕西法政学堂,是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的学校之一,是新中国现代法学教育四院四系”时期的重要成员。目前,西北大学法学院已成为西部地区规模较大、特色鲜明、颇具影响的法学院之一,法学专业获批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为了贯彻国家关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指导精神和要求,西北大学立足学校学科布局和专业特色,汇聚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办学资源,依托法学专业开设涉法学(涉外法治实验班)。毕业生主要去向为立法机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涉外企事业单位、各类国际组织、跨国公司、涉外律师事务所等部门,或者赴国内外知名高校攻读研究生。

>>培养目标
本实验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国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际需要,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善于维护国家利益、勇于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特色做法
坚持三个面向
坚持面向“一带一路”建设、面向国际交往和海外利益保护、面向涉外争端解决,使学生能够熟练运用英语和第二外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语种)进行沟通和跨文化交流,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规定并能够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注重协同育人
实施“双导师制”,每位学生配备一位校内导师和校外实践导师;与用人单位实施专业共建,联合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计划”;组织推荐学生到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大中型企业、仲裁调解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涉外实务部门以及相关国际组织、海外实训基地培训或者实践。
实施贯通培养
采取“3+1+2”培养本硕贯通培养模式,学生可按照推荐免试或普通招考两种方式攻读西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本硕贯通计划阶段所修课程学分可按规定认定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相关课程学分。
多元学历提升
符合条件的学生优先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会同共建单位联合选拔、推荐学生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由共建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