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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艳丽
发布日期:2019-09-09阅读量:

姓名:朱艳丽

性别:女

民族:汉



部门:法学院

出生年份:


籍贯:陕西省榆林市

职称/职务:西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硕导、博士


研究方向:环境资源法、水法、清洁能源法

简 介



基本信息:

朱艳丽,西北大学副教授,硕导,法学博士,中共党员。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水法、能源法研究。

教育背景: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联合培养博士(CSC)

西安交通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博 士

长安大学      经济法学         硕 士

长安大学       法学          学 士


主持和参与项目: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政课中环境法治理念的传播和环境法治精神的培育研究(20VSZ093)

(2)主持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陕西省流域水资源一体化管理法制保障研究(2017F011)

(3)主持陕西省软科学项目——关中平原城市群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法律机制研究(2020KRM057)

(4)主持西安市社科基金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西安农村人居水环境协同治理法律保障研究(FX92)

(5)主持陕西省教育厅项目——善治视角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法律制度研究(20JK0369)

(6)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流域一体化管理法治体系研究(16BFX151)

(7)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北地区内陆河流域水资源可持续供给管理法律制度研究(10XFX021)

(8)参与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西北地区内陆河流域生态环境法律问题研究(GLC-0912)

(9)参与陕西省社会科学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我国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之研究-比较的视角(2012C061)


代表性论文:

(1)长江流域协调机制创新性落实的法律路径研究,《中国软科学》2021(06),独作

(2)“能源三难选择”视角下弃风弃光问题法律研究,《青海社会科学》2018(04),独作

(3)论环境治理中的政府责任,《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3),独作

(4)西部环境治理中政府责任法律规制研究,《甘肃社会科学》2017(06),独作

(5)我国流域立法的困境分析及对策研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2017(02),独作

(6)国际环境治理中的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探索与争鸣》2012(03),二作

(7)西北内陆河流域水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完善,《甘肃社会科学》2012(05),二作

(8)黄土高原发展生态林业法律制度研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4),二作


参编著作、教材:

(1)法学研究方法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二版)[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7.

(3)中国水科学研究进展报告[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5.

(4)中国水科学研究进展报告[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7.


学术获奖:

(1)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三

(2)中国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3)中国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4)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表彰奖励:

西北大学2020-2021年度优秀教师;

2020年西北大学师德师风主题征文比赛三等奖;

国家奖学金(2次);

优秀毕业研究生(2次);

优秀研究生(2次);

新兴二等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干部等。


个人邮箱:

zhuyanli0807@n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