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通报,公布了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结果,我院共有8项成果获奖,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成果类型涵盖著作、论文和咨询服务报告。
序号 |
姓名 |
成果名称 |
成果类型 |
获奖等级 |
1 |
潘怀平 |
从延安整风运动汲取政法工作作风改善的历史经验 |
咨询服务报告 |
一等奖 |
2 |
刘 蕾 |
陕西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城乡居民增收路径研究 |
咨询服务报告 |
一等奖 |
3 |
虎有泽 |
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律法规体系 |
咨询服务报告 |
一等奖 |
4 |
赵海怡 |
当代法和经济学发展的第三条进路 |
论文 |
一等奖 |
5 |
王社坤 |
论我国碳评价制度的构建 |
论文 |
二等奖 |
6 |
卞 辉 |
现代乡规民约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
著作 |
二等奖 |
7 |
代水平 |
关于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若干建议 |
咨询服务报告 |
三等奖 |
8 |
张 曼 |
脑隐私法律概念建构:路径、特性和贡献 |
论文 |
三等奖 |
据悉,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旨在进一步表彰和奖励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显著成果的高校教师与科研人员。该奖项由省教育厅组织成立专门的优秀成果奖励委员会对成果进行评审,每两年评审奖励一次,奖项分设著作奖、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和普及读物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