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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法治陕西论坛”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举办
发布日期:2018-12-07阅读量:

20181129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法治陕西建设为主题的首届法治陕西论坛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正式举办。

本次论坛由陕西省法学会、西北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西北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承办,西安财经学院法学院、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协办。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祝列克,西北政法大学校长、省法学会副会长杨宗科,新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王立文,西北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李邦邦,省安全厅副厅长、省法学会副会长王明理,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省法学会副会长刘丹冰,省警官职业学院学院副院长、省法学会副会长张平德,省法学会秘书长马艾妮等领导嘉宾,以及来自全国各地15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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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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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

杨建军

 杨会长宣布本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法治陕西建设为主题的论坛隆重召开,并对到场嘉宾领导及与会的师生代表表示热烈欢迎。 

 

嘉宾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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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邦邦

 李书记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西北大学的悠久历史、治学理念和办学成果,回顾了西北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程和学科建设情况。他说,近年来西北大学高度重视法治校园建设,积极践行公诚勤朴的校训,持续弘扬法治文化,树立法治思维,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治理体系。同时,在全校师生中积极开展法律文化活动,法学专业课程改革完善取得长足进步。 西北大学将以此次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坚持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向纵深发展,为推进法治陕西建设贡献西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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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杨宗科教授

 杨校长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西北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的历史渊源,以及两校携手发展的成就,强调了本次法治陕西论坛的举办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对今后陕西法治工作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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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

祝列克

  祝列克会长指出,法治陕西论坛是陕西省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发挥法学会智库作用服务法治陕西建设的重要平台,也是加强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相互学习、开展交流、凝聚智慧的重要纽带。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一定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

要以这次论坛为契机,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对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的法学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重点研究,特别是对当前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脱贫攻坚的法律问题研究。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提出切实可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为新时代实现陕西追赶超越目标提供法学理论支持。要把法治陕西论坛打造成陕西新品牌,成为集中展示陕西法学研究成果的新平台,推进法学会创新工作局面的新支点,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新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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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学会副会长

王明理

 王副会长宣读《关于表彰首届法治陕西论坛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单位组织奖的决定》,并公布了获奖名单。本次论坛共征集各类论文228篇,经严格评审后共评出获奖论文75篇。大会对获奖组织代表进行颁奖。本次论坛中,我校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法学院吕康宁老师获得优秀论文一等奖、法学院2017级研究生马付军获得优秀论文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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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奖仪式

 

主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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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丹冰教授

  主旨报告由陕西省法学会副会长、西北大学刘丹冰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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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法学院

段秋关教授

 段秋关教授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法治陕西建设的指引为主题,从加速建设法治陕西的迫切性、重要性和建设法治陕西应达到的具体标准等角度全面论述了法治陕西的基本要义。段教授的慷慨激扬的演讲,赢得了观众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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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

李其瑞教授

 李其瑞教授以新时代与法治陕西建设的新使命和新要求为主题做了主旨报告。李教授用精炼的语言阐释了什么是新时代,讲述了建设法治陕西的任务和要求:一即全面坚持依法治国的三个理论要旨,二即建设法治陕西需要关注的几个现实问题。他的演讲发人深省,引得了观众们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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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县委、政法委书记,县法学会会长

曾炜

 曾会长作题为《旬阳县党建引领三治融合乡村治理创新与实践》的主旨报告,介绍了旬阳县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下的乡村治理和法制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和一组组精确的数据,折射了基层工作者为实现法治所做出的不懈努力。


刘丹冰教授就三位的精彩报告作了简要和细致的点评,分享了自己的思考和见解。


交流发言阶段


交流发言报告会分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分别由西北政法大学王周户教授和西北大学法学院张炜达教授主持并点评。


第一阶段: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石萌、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宫建军、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李笑冉、北京融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陕西办公室、北京德恒(西安)律师事务所吴志越律师、中共西安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马慧及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文军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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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石萌

 石主任对其获奖论文《司法责任制后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功能的唤醒与重构---s省三级法院三年审判委员会记录和经验学习圈理论为视角》进行了交流。他先对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职能进行了分析,举例指出了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功能的休眠表现和成因,并以图表和总结的方式给出了解决策略,要丰富具体体验,补强反思观察,强化抽象概括 ,扩展行动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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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宫建军

 宫副院长对其获奖论文《司法责任制改革之下法官心理压力的消减以基层法院法官克服案件当事人对抗压力为主要视角》进行了交流。他主要分析了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下法官工作压力来源的变迁和工作压力的改善;法官应当理性看待内部考核评比和业内竞争所带来的压力;理想的法官应具备良好的工作适应能力;当前当事人与以往相较有新的对抗表现;应发挥团队化办案机制的优势以消解当事人对抗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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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研究生

李笑冉

 李笑冉对其获奖论文《布局、管控和救济:一带一路下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应对——以中资企业对吉尔吉斯斯坦投资为例》进行了交流。她从知识产权的专业角度分析了中资企业在吉尔吉斯斯坦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及其应对方法;认为吉尔吉斯斯坦知识产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是比较先进的,但中资企业在吉尔吉斯斯坦投资可能会遇到法律执行环境差及法律语言不通等问题,应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救济的应对方案,降低中资企业在吉尔吉斯斯坦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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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融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陕西办公室主任,北京德恒(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志越

 吴主任对其获奖论文《"一带一路"倡议战略背景下陕西建筑企业所面临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的研究》进行了交流。他对陕西建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现状进行了分析,认为陕西建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法律风险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在当前法律环境差异带来巨大法律风险的环境下,各企业应系统分析和研究投资目标国的法律规定和政治制度,针对投资领域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建立完善相应的法律风险方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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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

马慧 

 马老师对其获奖论文《法治视角下的行政效能提升研究--基于深圳、杭州、武汉三市调研样本的实证分析》进行了交流。她认为陕西应向深圳等沿海城市学习,运用会联网+的思维和手段,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真正落实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加强顶层设计,锻造一流服务,全面推动全市政务效能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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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文军

 陈局长对其获奖论文《执法规范化提档升级实证研究——以办案中心升级改造为切入点》进行了交流。他认为公安局应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以基层一线的执法办案需求与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不断探索公开透明,集约高效的办案管理模式,以智能化应用为理念,坚持不懈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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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周户教授

  王周户教授对第一阶段发言进行了点评,他对这次论坛的内容进行了总结概括,表述了自己的看法心得,充分肯定了这次法治论坛的意义,并突出表扬了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宫建军的报告;他还提出希望中国能构建自己的法律文化体系,以适应中国的发展。


 第二阶段: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授刘莉、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群众路法庭法官助理惠小刚、西北大学法学院讲师吕康宁、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孟存鸽、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高继光、西安市蓝田县公安局民警徐铁先后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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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刘莉教授

 刘莉教授对其获奖论文《陕西秦岭自然保护地模式合理选择的法治思考》进行了交流。刘莉老师就选择陕西秦岭自然保护地模式的课题为我们提供了多方面的法治思考,最终得出了国家公园改革方案的实施为陕西秦岭自然保护地模式提供了新的思路,需要重新调整自然保护地模式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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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群众路人民法庭法官助理

惠小刚

 惠小刚对其获奖论文《陕西省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之思考》 进行了交流。他认为,陕西省经济飞跃带来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尚未在全省实施,要顺应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要求,通过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力求实现从理论上回应和实践上构建符合陕西省实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初步设想,向我们表达了陕西省社会经济发展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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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法学院

吕康宁老师

 吕老师对其获奖论文《我国三农法律的基本框架与立法经验》进行了交流。 吕老师介绍了三农立法文本的概况、三农法律立法的基本框架与立法经验。他提到正如地图之于真实的世界地理状况,仅仅是一种摹写,而不是一种再现,期望节省读者获取三农立法巨量信息的成本且有知识的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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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

孟存鸽老师

 孟老师对其获奖论文《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垃圾治理问题研究——基于关中地区6村的调研分析》进行了交流。孟老师通过调研关中6村的大量数据,展示了农村垃圾的来源与处理现状,分析了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性与农村垃圾治理困境,治理离不开政府的推动和全民的参与,提出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对策,即源头分类、环节规范、末端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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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高继超

  高继超主任对其获奖论文《未成年人罪错预防:实践现状与完善进路——枫桥经验”“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为视角》进行了交流。他从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预防的现状分析展开,分析出枫桥经验两说机制中的违法犯罪预防的有益经验,提出了未成年罪错行为预防机制的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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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公安局民警 

徐铁

 徐铁对其获奖论文《枫桥经验与软法——法律制裁前的调和油》进行了交流。他介绍了枫桥经验启点、领域、特点、精髓、目标与效果和软法的概念,枫桥经验在法律中的适用问题,以及核心人民主体观点和价值导向,体现了法制、德制、自律、自治之间的社会治理路径选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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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法学院

张炜达教授

 张炜达教授对第二阶段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他说,六位发言人紧紧围绕法治陕西建设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问题、三农的法律保障问题、枫桥经验在法律中的适用问题。最后对每位老师的演讲进行点评,提出了诚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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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法学院

王思锋院长

 王院长主持闭幕式。他讲到,本次论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法治陕西建设为主题,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法治陕西建设意义深远。论坛主题鲜明、观点新颖,研讨成果丰硕,既有宏观的思考又有微观的讨论,既有理论方面的探讨又有实践经验的交流与分享,具有很强的学术性和实践性。最后,他对首届法治陕西论坛的圆满成功举办表示衷心祝贺!对与会的嘉宾领导、专家学者以及参与筹办此次论坛的师生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观众热烈的掌声中,首届法治陕西论坛成功落下帷幕。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杨建军总结讲话中指出,此次论坛主题好、成果好、效果好,并表达了对未来所有同仁共同为法治建设做出伟大贡献的美好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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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