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自主审核方案》及《法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自主审核方案》(2021年),经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现将符合申报资格的同志,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朱艳丽、葛恒浩,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葛恒浩、闵凯 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学院将进行复审。
反映材料需实名提交,报送至西学楼910研究生办公室,以便核实并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公示期满后,反映材料将不予以接收。
联系电话:88308085。
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