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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法学院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提前面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8阅读量:

为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提高我院生源质量,西北大学法学院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拟开展提前面试工作以选拔部分优秀的本科毕业生。

一、申请条件

1.政治态度端正,思想意识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2.西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两年半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5,基地班学生可放宽至2/3

3.本科毕业于“985211工程”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4.所属高校具有推免资格且前两年半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的应届优秀本科生。

二、申请材料

1.《西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提前面试申请表》;

2.加盖申请人所在学院教务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

3.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4.在校期间,如获得过省级以上竞赛奖励、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它学术工作成果、社会实践鉴定等,请提供相应复印件或证明。

三、申请、面试办法

15月下旬起开始接受申请。

2.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本办法附表《西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提前面试申请表》,以及准备其他相关申请材料。

3.请将本办法所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达校内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发送电子邮件。

4.申请材料经各单位招生工作组初审后,通知申请人进行面试。

5.初审合格来我校参加提前面试的同学,由院系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安排形式多样的参观及导师见面会。陕西省外考生可通过视频等方式异地参加面试。

6.提前面试时间:提前面试时间由各单位依据申请情况分批进行。第一批面试时间:20156月中旬。

7.对通过提前面试合格者,由学院发给考生提前面试合格证书。对获得我校提前面试合格证书的本科毕业生:

1)如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将直接接收为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2)如未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不需复试直接录取,录取专业由学院确定。

四、我校推免生相关优惠政策

1.可以优先选择专业和导师。

2.第一学年,可享受各类奖、助学金1600036000元,第二、三学年,根据学习情况可享受12000——38000元奖、助学金

3.经选拔通过者可优先录取为硕博连读,并提前享受博士研究生奖助待遇。

五.其它

1.如在20167月底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或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3.申请材料请自留备份,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4.本办法适用招录部分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不影响正常报名统考考生的招录。未参加我院提前面试或未获得提前面试合格证的考生,欢迎仍按照正常报名及考试程序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

5.本办法解释权归西北大学法学院。

6.申请截至时间:2015623日下午5:00

6.联系人:西北大学法学院

老师  029-88308078

老师  029-88308077

老师  029-88308080

Email :  lawdep@nwu.edu.cn

 

 

                              西北大学法学院

                            O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西 北 大 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提前面试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