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西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重大培育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2阅读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重大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西大社科[2014]5号)文件要求,现将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重大培育项目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2015年立项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重大培育项目。

二、中检内容

依据《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西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重大培育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4.项目阶段性成果如达到如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于中检:

1)获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重大项目”立项,但预期研究成果要以获准立项的项目结项要求为准;

2)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

3)入选国家社科规划办“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4)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吸收的;

5)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的。

三、中检材料要求

1、《西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重大培育项目中期检查表》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包含封面、目录以及正文,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请于717日前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将材料报送至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邵平  赵丹丹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附件:

《西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重大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西大社科_2014_5号).doc

西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重大培育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西北大学2015年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重大培育项目立项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