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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暨“卫生健康法治保障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4-12-31阅读量:

20241229日,由西北大学法学院、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主办,陕西睿群律师事务所和陕西省性学会性法学专业委员会协办的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暨卫生健康法治保障论坛在西北大学成功召开。本次会议吸引了来自西北大学、厦门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市律师协会、西安市第四医院、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等10余家单位的近200名学者、专家、实务工作者及高校学生参加。西北大学法学院代水平副院长、尉琳副教授、戴炜副教授、杜路副教授、李奕霏副教授等多位教师也参加了会议。会议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大会开幕式由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刘建仓主持。陕西省法学会副会长、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思锋教授在致辞中对会议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并强调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卫生法治建设,解决医学与法学领域的痛点和难点问题,提出了加强卫生法治理论与实践、科技创新及平台建设的具体建议。

随后,陕西睿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冯赟代表律所主任王娟发表致辞。冯赟表示,律所将继续全力支持主办方的各项工作,为陕西卫生法学的建设贡献力量,同时感谢与会嘉宾的积极参与,并预祝本次年会取得圆满成功。陕西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研究部主任申月霞宣布本次会议的优秀论文获奖名单,并与王思锋教授共同为获奖者颁奖。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会长杨丽珍教授致辞并主持增补理事,在致辞中,回顾了一年来研究会取得的成绩,特别是本次年会投稿的数量和质量均有大幅提升,研究成果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

大会主旨发言阶段由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潘俊星主持。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傅强作了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陕西省公共卫生法制建设》的报告,从全面性、时效性和协同性三个维度总结了陕西省卫生法治建设的成就与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西安市第四医院乳腺外科主任尚进在《肿瘤标志物医学前沿应用需要法律规范吗?》的报告中,指出肿瘤标志物在临床应用中的法律空白问题,呼吁医学与法律的更深入协作。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郭升选、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教授阎春霞、中国医学伦理学杂志编辑部主任吉鹏程三位嘉宾对主旨报告进行了深入讨论,为推动卫生法律体系的完善提供了新思路。

在大会交流阶段,由西安市律师协会会长姚子奇主持,西北工业大学副教授李亚娟围绕《医疗大模型的产品责任适用研究》进行探讨;厦门大学副教授李晶从《医疗场景下脑机接口技术大脑数据隐私保护研究》角度提出创新路径;长安大学副教授刘萍从法德共治的视角分析了《过度医疗规制问题》;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征从《医疗纠纷原因分析》展开解读;西安外事学院教师韦钰琦探讨了《医疗实践中患者的配合义务》。

紧接着,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贾曼莉,陕西省律师协会律师行业评级评价委员会主任、二级律师田亚强,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浩公,西安医学院副教授郭慧莉,西北大学民商法教研部主任涂慧副教授围绕发言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进一步深化了医疗法律责任、隐私保护及患者权利义务等议题的研究。

最后,由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张曼副教授作闭幕总结。她对与会专家的发言和讨论成果表示高度肯定,指出本次会议推动了卫生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并宣布会议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