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晚,武汉大学法学院陈海嵩教授受邀做客我校名家讲坛,作了题为“环境法律责任的反思与革新”的学术报告。报告由学院王社坤教授主持,王秀梅教授、焦琰博士等近百名师生参加了此次学术交流活动。
讲座伊始,王社坤教授介绍了陈海嵩教授的基本情况,陈海嵩教授近年来一直聚焦于国家环保义务、环境法的解释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研究,既面向环境保护法治实践前沿,又开展理论层面的深度阐释。
接下来,陈海嵩围绕环境法律责任这一问题进行讲解,他指出,要想深入了解环境法律责任,就要立足于现有的法律规范,可以围绕狭义的环境立法(污染防治法),生态保护立法,资源保护立法,特殊区域和流域环境立法,绿色低碳立法等方面进行研究。同时,他还指出行政违法责任和环境民事责任存在某些罚款设定不合理以及环境民事责任在各单行法中规定不一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可以通过区分不同主体、区分不同情形来提升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系统性和融贯性。
此次讲座提供了一个深入了解环境法律责任的交流平台,陈海嵩教授深入浅出的讲解也增进了大家对环境法律责任问题的认识。
王社坤教授主持讲座
陈海嵩教授
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