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人民司法红色基因,积极探索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和诉源治理工作新机制新模式新方法,促进发展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审判实践深度融合,不断推动高等院校与地方法院合作交流的深度和广度,合力共建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特色司法品牌,2024年6月6日,我院与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司法特色品牌合作共建签约仪式。西北大学副校长曹蓉,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玉龙出席仪式并致辞。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彦高,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克杰,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主任刘怀渊,庆阳市华池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广军,西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一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研部教授虎有泽,副院长邱洪华、代水平、许博,工会主席卞辉等相关专家和领导参加了签约仪式。仪式由院长王思锋教授主持。
签约仪式上,西北大学副校长曹蓉首先代表学校对杨玉龙院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她在致辞中指出,马锡五审判方式发源于庆阳陇东法庭,是我国著名法学家马锡五先生创立的一种独特的审判方法。庆阳市中院作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发源地”,近年来,不断丰富和完善“马锡五审判方式”内涵,弘扬和拓展其时代价值,立足庆阳地域特点、人文特征和审判特色,建立了“窑洞法庭”“集市法庭”“车载法庭”等多个特色法庭,就地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在践行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上积累了许多丰富成果和有益经验。衷心希望庆阳市中院能够充分发挥区域和资源优势,深度融入我校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平台,将优秀法律文化纳入法学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之中,让学生真正了解、掌握“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制度优势和实际运用。希望双方以此次实践教学基地建立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双方长效合作机制,在实践教学、理论研究、拓岗就业、人才招引等方面深化合作、互促共进,不断拓展法学实践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推动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资源有机融合。
(曹蓉副校长致辞)
杨玉龙院长在致辞中指出,西北大学教学实力雄厚、研究成果丰硕,尤其在法学研究方面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法学教育品牌,培养了一大批综合素质好、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庆阳市中院将以与“双一流”高校西北大学签订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特色司法品牌框架合作协议为契机,紧紧依托合作共建交流新平台,与西北大学开展多方面、多维度的深入协作和良性互动,努力推动院校红色司法资源共建共享。实现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交流互促,法治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把此次合作的优势转化为加快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推升法院高质量建设发展的坚实基础。
(杨玉龙院长致辞)
会上,我院与庆阳市中院签订了《建设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司法品牌院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西北大学法学院在庆阳市中院挂牌成立“西北大学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实践教育基地”“西北大学卓越法治人才实践教学基地”;庆阳市中院在西北大学法学院挂牌成立“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理论研究基地”“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基地”。庆阳市中院向学院赠送了马锡五调解刘巧儿婚姻案”古元木刻拓印版画。
(双方签订《建设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司法品牌院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西北大学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实践教育基地”
“西北大学卓越法治人才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理论研究基地”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基地”揭牌)
(赠送马锡五调解刘巧儿婚姻案”古元木刻拓印版画)
此次全面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我院与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合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是双方发挥各自优势、互利共赢的合作之举,下一步,我院与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合作,在资源共建共享、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人才协同培养、法学学科建设发展、法律援助等诸方面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深度合作,共享发展成果,努力实现协同共赢,携手为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