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下午,西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龙井瑢副教授主讲“人工智能技术与现代艺术的版权保护”。本次活动是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陕西)基地、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和西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共同主办的2024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学院各年级各专业研究生共计70余人参加了本次知识产权专题学术讲座。
报告开始,龙井瑢副教授通过“Da Vinci诉Duchamp案”引出了本次报告的主题:人工智能技术与现代艺术的版权保护。报告共分为:现代艺术与版权、挪用艺术与版权侵犯以及AI创作的可版权性三个部分。
首先,龙井瑢副教授介绍了现代艺术的主要流派以及后现代艺术的主要流派,并分别讨论了抽象表现主义、波普艺术与著作权的关系与难题。并抛出“挪用现有物品的独创性何在?”“艺术是什么?”两个问题供讨论与思考。
其次,龙井瑢副教授针对“挪用艺术与版权侵犯”一题进行了讲解。她认为,在挪用艺术的提取与重塑中,从他人作品中复制、借用、引用各种元素变成了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而这种复制往往又超过了传统合理使用对原作的借用程度。龙井瑢副教授通过三个案例对挪用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进行了分情况讨论,并得出了属于合理使用的三种情形:具有批评、评论的目的;具有与原作不同的目的即可;即便与原作目的相同也可能构成合理使用。
最后,龙井瑢副教授同在场师生共同探讨了AI创作的可版权性问题。她通过介绍人工智能的发展阶段,指出当前人工智能技术仍处于模拟人类思维的“弱AI”阶段。并介绍了AI生成内容是否构成作品的理论分歧,通过“Naruto案”“Midjourney案”以及“2023年春风送来了温柔图片争议案”对AI自动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问题进行了讲解。对作品独创性的认定问题则通过“Catalda案”“Bleistein案”“Sarony案”进行了分析与讨论并为在场师生讲述了自身对于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的思考。
本次学术专题报告活动为与会师生深刻理解人工智能技术与现代艺术的版权保护问题提供了方向指引,龙井瑢副教授对版权保护的前沿问题与探讨值得在场师生进行深入思考与研究。
报告现场
龙井瑢副教授做专题学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