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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联合主办“新时代涉外仲裁人才培养论坛”并签署西安仲裁学院、西安仲裁研究院共建协议
发布日期:2021-04-29阅读量:

2021428日上午,我院与西安仲裁委员会、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成功举办新时代涉外仲裁人才培养论坛。西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徐文新出席论坛并致辞。来自西安仲裁委员会、西北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陕西省律师协会、陕西明仓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单位的相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参加本本次会议。我院院长王思锋教授、崔玲玲副教授、刘建仓副教授等老师参加会议,王思锋院长作主题发言并代表学院签署共建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院、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学院合作协议。 会议由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刘亚军院长主持。


西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徐文新在致辞中指出,在全球经贸投资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国际仲裁市场需求日益趋涨,国际商事争端逐年增多,国际政治经贸环境发生的深刻变革的当下,中国在国际仲裁领域的发展一日千里。与此同时,与庞大的市场需求相比,国际仲裁领域执牛耳式的人才极为匮乏。我国现有的专业涉外仲裁人才数量和质量都远远不能够满足新时代对外开放和涉外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西安仲裁委将把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助力仲裁事业的发展。他希望,各方能立足于仲裁人才的培养,凝聚共识,共谋发展。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王瀚在主题发言中指出,涉外法治工作队伍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必须突破现有的培养体系,以使得涉外人才培养适应国家人才培养与发展。涉外法治人才应当进行多层次考核,不仅应当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统一考核,还应当进行国家涉外人才的特别考核制度,制定符合国家发展要求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标准。他强调,商事仲裁的地位与重要性,使得涉外仲裁人才成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中非常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仲裁发展实际与涉外仲裁人才实际需求进行联合培养。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万强在发言中提出,从高校的角度来谈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应当从理论与实践,实体法与程序法等方面相结合,在高校设置一般的国际商事与投资仲裁课程。他认为应当从六个方面进行设置,从不同的角度研究、探索仲裁相关的理论,一是研究仲裁各个阶段,例如仲裁协议、适用法等方面,二是仲裁主体,包括仲裁员的培养、披露制度及仲裁秘书、参与仲裁案件的律师等方面进行研究,三是从机构和仲裁规则的角度进行研究,包括临时仲裁制度等方面。四是语言能力、文书书写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培养。五是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设置仲裁课程,例如亚太区仲裁、拉丁美洲仲裁等课程。六是根据不同行业进行设置,例如物流行业、金融行业等领域。最后,他指出,目前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仍存在较多短板,主要体现在师资力量不足、生源较少、涉外人才需求不足,但目前,西安面临着百年难遇之大变革,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落户在西安,国际仲裁中心的发展布局也将西安纳入其中,仲裁机构与高校、其他实务部门应加强协作,协同培养涉外仲裁人才。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中国区首席代表杨玲指出,国际商事仲裁很有可能是中国法域外传播的最佳途径。去年年底,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法部律师工作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的通知》,其中在专业课程模块明确对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国际法院和仲裁组织进行要求,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为一国两制下的国际仲裁机构,对涉外人才培养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基于此,杨玲女士介绍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相关职能,以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涉外仲裁人才培养方面所做的探索与实践,例如与相关高校开设国际商事仲裁课程,她希望,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能与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学院、高校和实务部门联合开设国际商事仲裁公开课,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愿意和西安仲裁委员会联合举办仲裁员培训(包括仲裁文书起草、仲裁程序等方面),并以西安仲裁委员会为基地,为全国仲裁庭秘书进行培养。她希望能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各方共同努力,为我国培养符合国际商事仲裁发展需求的涉外仲裁人才队伍。


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思锋围绕涉外仲裁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标准、模式和培养重点等进行主题发言,他认为培养涉外仲裁人才应当立足中国实际,应对国家需求,坚持国际视野,突显培养特色。目前,商事仲裁发展迅速,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需求急缺,高校和实务部门应当改革涉外仲裁人才培养模式,探索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新模式,形成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共同体。他强调,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应当重点关注师资力量、培养方案、教材选择、过程培养等四方面,西安仲裁委员会西安仲裁学院应当结合需求,在多方参与下制定培养方案,高校也应当在课程中设置仲裁相关课程。


陕西省律师协会涉外、一带一路、自贸区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西安市律师协会涉外专业委员会主任朱政从涉外律师角度出发,她通过详实的数据,结合涉外仲裁人才培养的方向和路径提出她的观点。她认为,应当通过政府、高校、法院、律所、涉外企业多体联动的方式,重点培养有能力从事涉外法律实务尤其是国际仲裁业务的各方人士。她希望,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应当突破固有思维模式与理念,提升国际仲裁认知水平,并建议积极参与国际仲裁活动,进行系统培养、全面培养,注重国际仲裁实务技能、语言能力的培养。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军教授在发言中指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已经成为了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的重要任务,他希望各方共同努力,共同提升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力度,共同推动中国仲裁国际化发展。


会上,西安仲裁委员会、西北大学法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签署共建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院、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学院合作协议;西安仲裁委员会、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签署共建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资料中心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