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肖冬梅教授受邀来我院进行学术交流
发布日期:2020-11-12阅读量:

1111日下午,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肖冬梅教授受邀来到我校,做客第五十期法学前沿论坛,为我校师生做了题为“‘后真相背后的算法权力及其法律规制的专题讲座。学院院长王思锋教授、副院长邱洪华教授和代水平副教授以及教师代表龙井副教授、彭秀坤副教授、杜路副教授、方婷博士和苟震博士等师生代表1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讲座由王思锋教授主持。

肖冬梅教授的讲座主要分为四个部分。首先从2016年欧美政治领域三大黑天鹅事件引出后真相的概念,并指出伴随后真相时代的到来,原本支撑真相的两大基石崩溃,算法权力逐步成为后真相的推动力量。其次,在算法权力的属性界定方面,算法权力不仅具有软权力的特质,即其并非迫使他人去做其不想做的事或不做他想做的事,而是通过迎合偏好、抚慰情绪来吸引、引导他人做其想做的事,从而实现操控目的;从权力属性来看算法权力还属于弥散性权力,算法的目标受众分布广且分散,区别于政治学中自上而下的操控和支配,算法权力成为一种如福柯所言之无所不在的权力。再次,她指出,当前算法权力滥用的风险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从信息茧房”“回音壁效应加剧蕴含群体极化风险;二是后真相现象频现导致民主选举告急;三是人群捕捞恐慌背后的全民信任危机;四是算法共谋对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带来冲击;五是算法歧视”“算法暴政使社会结构固化趋势愈加明显。最后,从私法与公法视角对算法权力的法律规制提出了全方位的思考和探讨。只有技术与法律相结合,才能有效治理算法权力,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确在何时及哪些情形下选择技术路径或法律路径为优选。对算法权力的法律规制,目前各国具体做法不一,但从路径选择来说,都在探索私法与公法齐上的综合规制模式。建议我国在私法路径层面,应通过赋予数据主体数据权利的方式实现权利稀释权力的目标;赋予算法相对人以算法解释权;并建立对算法使用者的问责机制。公法路径层面,应规范算法设计者或使用者的行为,并强化国家数据主权制约算法权力,在强化行使监管权方面,遵循风险导向原则,对算法进行动态监管,从结果监管、过程监管和场景监管分别展开,建立分层次、分类别的多元共治模式。

在随后的提问环节,在场师生热情高涨,踊跃提问,肖冬梅教授对提出的算法权力的规制与产业创新发展之间的利益考量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的解答与阐释。龙井副教授、邱洪华教授分别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精彩点评。龙井副教授指出,本次讲座给学院师生带来了共鸣的问题思考,对于我们如何看待技术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用法律解决技术问题提供了有益的研究思路和启发。邱洪华教授指出,算法本身作为一个工具,在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已经超越了工具的范畴,发展为新的技术权力,并由此产生被滥用的风险,如何对其进行规制除了赋予数据权力、建立问责制度和建立事后救济制度之外,还可考虑第三方合作治理、行业自律等机制路径对算法权力的滥用进行规制。他还对本场讲座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讲座不仅涉及哲学、技术、社会、健康等诸多方面,还关注经典与前沿的共生,提醒同学们应当时刻跟踪社会技术的前沿问题,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不断丰富拓展已有的知识结构,培养自身综合的知识素养,以突破固有的研究瓶颈,并利用好学院提供的硬件平台,通过读书会等形式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最后,学院院长王思锋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精彩的总结。他代表学院感谢肖冬梅教授为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非常精彩的学术讲座。他结合讲座的主要内容,提炼出算法知识算法前沿算法启示算法学习四组关键词,并提出要转变认知,不断思索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

主讲嘉宾肖冬梅教授

论坛现场

肖冬梅教授与学生互动交流

龙井瑢副教授对论坛进行点评发言

副院长邱洪华教授对论坛进行点评发言

院长王思锋教授对论坛进行总结发言

与会教师和肖冬梅教授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