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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学生荣获第五届全国“绿能杯”调研竞赛一等奖
发布日期:2020-11-10阅读量:

2020117日,由中国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主办、北方工业大学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承办的第五届全国绿能杯高校法学研究生暑期调研竞赛答辩评审暨颁奖仪式圆满落幕此次调研竞赛的主题为新冠疫情对能源行业的影响及法律对策研究,意在引导竞赛师生就新冠疫情背景下管控能源行业法律风险和破解重大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贡献学术智慧。自南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重庆大学20余所高校的28参赛项目入围最终评审并进行了线上答辩。线上答辩采取小组方式进行,我院调研组与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南开大学调研组分到同一小组,组内竞争对手实力强劲。我院调研组成员保持良好心态,精心准备,沉着答辩,迎难而上,圆满完成各项答辩任务,最终脱颖而出,以优异成绩荣获一等奖。张曼副教授荣获本次竞赛优秀指导教师。

20206,在张曼副教授指导下,由学院研究生杜维娜、蒙娜和本科生翟雪健、阿尔曼江·吾买尔江组成的调研组,围绕竞赛主题,先后召开线上线下论证会议数十次,周密论证了调研大纲,科学设计了调研问卷,扎实组织了调研活动,最终形成了数据详实、论证严谨、结构合理、建议中肯的调研报告,字数达2万余字。调研报告以“疫情期间能源行业合同纠纷中不可抗力条款研究”为主题展开,对新冠疫情给能源行业造成的能源合同履行不能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调研小组在理论界已就新冠疫情作为不可抗力基本达成肯定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实证分析,比较了非典期间和新冠期间疫情作为不可抗力在能源合同纠纷中的应用,发现了以下问题:一是新冠疫情比非典在认定疫情作为不可抗力的问题上支持率更高;二是能源企业在该类纠纷中多为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三是能源企业举证方面仍有欠缺,不利于维护自身权益。基于此,调研报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能源企业在主张疫情作为不可抗力时,应当积极准确评估疫情对合同履约的影响,同时注意不可抗力发生后的通知和减损义务之履行,建议能源企业以书面形式对相关证据及时留存为预防疫情等突发状况的不利影响,能源企业可以通过合同免责条款的列举设计和概括设计提前做好纠纷解决的应对预案,也可以通过前期的风险管理来降低损失。

我院调研组荣获一等奖


张曼副教授荣获优秀指导教师


调研组线上答辩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