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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话语特征及其方法论”主题学术报告顺利开展
发布日期:2018-10-23阅读量:

研究生学术月的报告活动正如火如荼的进行,同学们的热情只增不减。2018年10月16号晚上7时,西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邀请西北大学潘怀平老师举办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话语特征及其方法论》的主题学术报告。该主题报告是法学院“研究生学术月”系列重要讲座之一。本次活动由17级、18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参加,现场氛围活跃,并展开了一场深刻的学术研讨。

本次讲座,潘怀平老师结合自己丰富的科研经验,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本质属性入手,引用尤士丁尼的名言提出法学的基本问题,即正义的标准(良法)/正义的实现(善治)。随后,潘老师为同学们梳理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历程,使得同学们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有了全面的认识。在讲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政党属性时,潘老师提出司法党化是法律面前不平等的体现,并列举了张灵甫杀妻案、黄克功案等经典案例加以说明,使同学们对该内涵有了深刻的理解。undefined

随后,潘老师讲解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话语特征,即政治性、民族性、实践性。并为同学们讲解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六个方法论研究。潘老师指出,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建立符合自身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法学理论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潘老师认真严谨的讲解方式不仅让同学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有了深刻的认识,还让同学们对中国法学研究的重要方面有了全新的认识,使大家受益匪浅。undefined

此次讲座与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联系紧密,扩宽了我院在校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及时获取了最新的学术信息,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促进了学科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undef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