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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怡副教授受邀主讲“导师讲坛”第126讲
发布日期:2019-06-13阅读量:

612,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主办,法学院承办的“导师讲坛”第126讲在我校长安校区西学楼1006会议室顺利举行。我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赵海怡副教授作了题为“医疗侵权责任规则与医患关系的扭曲”的学术报告。导师讲坛由学院副院长代水平主持,民商法学教研部主任杨丽珍教授、经济法学教研部主任刘建仓副教授、吕康宁博士、研究生代表等50余名师生参加了报告会。

赵海怡副教授首先介绍了报告主题的背景,并回顾了我国诊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与举证责任发展变化的历程。在此基础上,重点讲授了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现有的诊疗侵权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与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是否是导致医患关系扭曲的罪魁祸首?赵海怡副教授运用比较研究方法,对美国、德国、智利、韩国、日本等不同国家诊疗损害责任规则进行了介绍,通过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的比较分析,发现在绝大多数国家与我国采用相同规定的情况下,基本没有出现类似我国医患关系扭曲的现象,因此我国现有的诊疗损害侵权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制度并不是导致医患关系扭曲的罪魁祸首;第二,什么原因加剧了我国医患关系的扭曲?赵海怡副教授以法律经济学为研究视角,分析规则对行为人产生的影响,提出了对社会、医方或者患方而言最佳的行为选择结果,并对影响医患双方行为选择的其他因素在我国的表现予以介绍,从而得出结论,引发我国医患关系扭曲的并不完全是诊疗侵权责任规则本身,而更应该重视其他配套制度的改善;第三,有没有通过制度改革改善现有扭曲的医患关系的可能性?赵海怡副教授认为,未来,我国可通过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服务信息传递与定价机制、医疗过错鉴定机制及医疗损害责任制度来改善当前不容乐观的医患关系。

最后,杨丽珍教授、刘建仓副教授和吕康宁博士分别对赵海怡副教授的学术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认为赵海怡副教授学术报告内涵丰富,逻辑严密,分析视角独特,研究视野开阔,对完善我国诊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与举证责任等法律制度完善、医患关系改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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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导师赵海怡副教授做客导师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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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教研部主任杨丽珍教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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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部分师生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