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人才培养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实验实践教学 > 正文
庭审进校园|加强学风建设,深化法学实践教学
发布日期:2023-10-27阅读量:

为创新学风建设方式和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让学生全面了解诉讼庭审活动、近距离接触真实案件,1024日下午,我院与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的庭审进校园活动在我校长安校区模拟法庭举行。

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判了由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等6人组织考试作弊一案,将真实的庭审现场搬进了校园,为二百多名学生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和法学实践教学课。我院及城市与环境学院合计二百多名学生,及副院长崔玲玲、青年教师刘桢、辅导员杨霁明参加了此次活动。

本案为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

法庭经审理查明,202211月,被告人本市某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李某联系被告人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雷某等人,商定组织学院师生在当年的陕西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中代替因疫情原因无法来陕的外省考生参加考试。同年115日、6日,在被告人李某等人的安排下,被告人王某、曹某先后组织30余名考生前往本市鄠邑区考点参加替考。经查,共有25人骗过身份识别进入考场替考。

合议庭经评议,认为6名被告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又三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此次庭审活动以案说法,针对一起组织考试作弊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庭审结束后,本案合议庭审判长、碑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宋博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及部分辩护人一起同现场师生开展交流互动。

同学们就刑事诉讼中辩护人的作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司法实务中的具体应用、刑期与羁押期限关系处理、案件审理中的具体细节等问题向案件合议庭、辩护人提问。审判长宋博法官及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辩护人耐心地回答了同学们的问题,审判长宋博法官更是详细阐述了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应用和刑期与羁押期限关系处理等问题,引起同学们的深入思考。

最后,崔玲玲老师对此次活动做了总结点评。她首先对在场的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法警克服交通不便来我校开庭表示感谢。她表示,这次活动既是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有利于加强我校学生学风建设,又是一堂难得的法学实践教学课,有助于提升我院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在此次活动中,同学们受益匪浅。最后,她再次感谢碑林区人民法院的精心组织和审判长宋博法官及其他审判人员和辩护人对同学们所提出的问题进行的全面而深入的解答。她邀请碑林区人民法院等各法院在未来方便时再次进入我校开展庭审活动,让更多的学生从中受益。

此次活动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成功实践,让全体学生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公正。通过观摩庭审,同学们进一步坚定了用心学习专业知识、树立法治信仰、建设法治国家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