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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法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9-09-30阅读量:

欢迎报考国家一流专业——西北大学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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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20年报考说明

    为方便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现将报名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满足条件①、③或②、③: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1日,下同)或 2 年以上;

   ③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并在公开出版(带 cn 号)

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近的论文一篇。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 1、2、3 的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4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民商法学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五)2020年我院进行非全日制招生的专业有: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及考试相关事项

   1.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 9:00—22:00。

   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校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考试方式选择“单独考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上述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报名时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考生本人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且通过学历(学籍)校验。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凡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一律无效。

   推免生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以下考生必须选择西北大学为报名点

   ①报考我校艺术学院的考生。

   ②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

   ③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专项计划应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7.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

   8.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上相关信息。

   9.初试成绩复核办法按照我校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10.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 号)

   三、其他

   1.2020 年我院全日制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人数仅指考试招生人数,推免生招生人数可通过“推免招生专业目录”查询。因正式招生计划尚未下达及实际录取推免硕士人数会有所变动,最终招生人数依据当年考生实际情况而定。

   2.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3.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出售考研参考书。

   4.报考我校 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在 2019 年 11 月 8 日前将《报考 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1 份)交至我校太白校区研招办。

   5.国家招生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单位文件为准。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8308085   029-88308079    邮政编码:710127

   E-Mail: xdthm@nwu.edu.cn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一号西北大学法学院

  联 系 人:田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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