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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模拟实验中心安全管理细则
发布日期:2012-01-17阅读量:

为了加强法学模拟实验中心安全管理,保证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西北大学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学院法学模拟实验中心管理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为指导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学院院长和分管副院长对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实验中心主任和管理负责人员具体负责实验室安全,对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 实验中心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各种明火电器;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中心。

四.凡在实验中心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熟悉仪器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实验室仪器设备未经同意不得带出使用。

五.实验中心有经同意使用仪器设备的人员时,必须有实验室管理人员陪同,不得让外来人员或学生独自在实验室工作。

六.实验中心对外开放期间,严禁上机学生玩不健康游戏或登陆不健康网站。

七.实验中心钥匙管理负责人负责管理,同时要做好实验中心使用、维护等情况记录。

八.实验或实践完毕离开中心室时,要关闭相关电源、检查窗户等安全,做好防盗电子监控布防工作。

九.安排节假日及夜间安排值班人员时,值班要求和责任要落实到人,做好安全记录。

十.实验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新。

十一.实验中心如发生意外险情,要按《法学院安全工作措施与应急预案》妥善处理。

十二.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