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刘丹冰教授独立撰写的论文《新发展视角下统一“金融监管法”的制定》在法学类核心期刊《法律科学》2022年第1期发表。该文是其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20FFXB028) “中国金融法律制度创新与演进研究(1978—2018)的阶段性成果。《法律科学》在近年来的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LSCI)排名中位居前列,在法学界享有很高的声誉。
论文指出,中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之际,金融监管法治化水平能否提高,直接关系我国能否建立适应金融开放、金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的健康金融体系。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我国金融监管大变革,不仅创新并完善了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并重的金融监管体系,形成了以中央监管为主之央地金融监管双层架构体制,而且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但也要看到,我国金融监管大变革所存在的法律供给不足问题。应通过制定统一“金融监管法”,规范金融监管涉及的原则、概念、主体、措施、处罚等统一问题,明确金融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授权金融监管机构制定适应分业要求的不同风险控制指标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