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将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提出来。在此基础上,为了将该项战略任务贯彻落实,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提供了制度保障。监察法治人才的培养既是对国家监察法治的贡献,也是对于有志于从事监察法治事业的法科学生的培养。有鉴于此,依托本院监察法治教学研究和西北大学纪检监察研究中心的优势,西北大学法学院决定开设纪检监察人才实验班,邀请纪检监察理论与实务专家,对在校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进行纪检监察理论和实务方面的专项训练,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拓宽学生发展之路的同时,培养符合国家和社会需求的纪检监察专业人才。
一、招生对象与招生人数
1.招生对象:法学院2024级、2023级研究生,法学院2022、2023级本科生。
2.招生人数:本期实验班拟招收学员20人左右。
二、学习期限与时间安排
1.学习期限:6个月。
2.教学时间:将利用工作日晚上、周末、寒暑假等课余时段进行教学。
三、课程模块与教学方式
主要的课程模块:(1)纪检监察基础理论;(2)中外监察制度比较;(3)监察法理论与实务;(4)国家公职人员相关理论;(5)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国企对接实务;(6)纪律审查实务和案例解析;(7)党内监督、巡视巡察、政务处分相关制度;(8)党风廉政建设与腐败治理等。
上述模块涵盖纪检监察基础理论、国家法基础理论、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中外监察制度比较、党内法规、公务员法、组织法以及指导性案例分析等课程。
2.教学方式:理论讲授+实务研判+实习或见习。
四、报名事项与录取通知
1.拟参加实验班的学生,须在2025年4月5日之前将带证件照的个人简历发至2577579945@QQ.com的邮箱。
2.录取通知将通过法学院网站发布。
五、考核方式与结业证书
学生修完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后,由法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六、学习费用与奖励政策
本实验班不收取任何费用,结业时将给表现优异的学生以一定的奖励。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谢寄博老师
手机:13992846691
邮箱:25775799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