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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践周系列活动(一) 2021级法学专业本科生走出“法律诊所”,走进仲裁委
发布日期:2025-01-12阅读量:

2024年12月26日,我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践周活动拉开帷幕,此次活动以“走出法律诊所 走进仲裁委”为主题。在我院郑辉老师、高小芳老师、王哲老师的带领下,2022 级法学专业本科生(法律诊所2024年秋季班学生)前往西安仲裁委员会参观,并进行模拟仲裁活动。

参观西安仲裁委员会

在模拟仲裁开始前,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全体师生一起参观了西安仲裁委员会。作为全国首批试点机构之一,西安仲裁委员会自1995年成立以来,历经风雨,砥砺前行,2020 年更是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其深厚的历史底蕴与卓越的组织架构让同学们肃然起敬。 参观的首站是立案办公区域,这里宽敞明亮、简洁大方,现代感十足的设计彰显出对仲裁当事人便捷服务的重视。随后,同学们走进仲裁秘书办公区,工作人员细致讲解了仲裁秘书这一法律职业的主要职责,如沟通核实开庭、监督仲裁员等,让同学们对这一岗位有了更深刻的认知。在参观过程中,同学们还了解到西安仲裁委员会与多所高校携手开展联合培养项目,举办西仲杯比赛等活动,以及在仲裁规则修订、涉外仲裁员储备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最后,大家在会议室观看宣传片,西安仲裁委员会在纠纷解决中创新推出的茶室说案、和谐仲裁等特色做法跃然眼前,仲裁在解决纠纷时优势愈发凸显。

模拟仲裁庭审

参观活动结束后,进入沉浸式模拟仲裁环节。此次模拟仲裁案件是申请人“张三”与被申请人“陕西飞鸟建筑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自2024年11月10日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身份材料起,历经五周精心筹备,当事人双方均按时递交了相关身份材料、申请书与答辩意见、程序相关异议以及两轮证据,为庭审做好了充分准备。本案由西安仲裁委员会受理二部部长任伟老师、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单春利老师以及我院郑辉老师组成仲裁庭。双方围绕本案《房屋租赁合同》所涉仲裁条款是否有效、案件管辖权异议、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是否超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首席仲裁员是否应当回避等程序问题首先提出了各自的主张。随后,在举证质证环节,双方就本方提出证据和对方提出的证据,围绕着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展开举证、质证。辩论环节更是精彩纷呈,双方围绕着仲裁庭总结的争议焦点,包括申请人李四和被申请人陕西飞鸟建筑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被申请人是否应当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给薛某某的赔偿的损失7867366元、被申请人是否应当承担仲裁费、律师费案件事实等展开辩论。模拟庭审结束后,任伟部长与单春利律师对模拟庭审进行专业点评。他们指出,尽管举证质证环节部分证据呈现稍显不足,但整体上双方证据准备充分、目录详实、辩论有力,是一场高质量的模拟仲裁。针对不足之处,任部长给出建议,如规范举证质证流程、整理合规证据、精准把握案件焦点等。从法科生职业规划与个人发展角度出发,任部长还为同学们提供了诸多宝贵建议,并代表西安仲裁委员会发出诚挚邀请,欢迎同学们未来前来实习、工作,开启法律职业生涯新篇章。

此次模拟仲裁活动,是我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践周第一场活动,也是"法律诊所"2024年秋季班结课汇报。在校内老师和校外导师带领下,学员“走出法律诊所”,走进法律实践,在真实的仲裁环境中进行模拟仲裁,既检测了学员本学期学习情况,更有效提升了学员的专业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