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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法律文化与新时代人民司法创新”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4-05-15阅读量:

2024510-11日,由中国法律史学会革命根据地法律研究分会、西北大学法学院、西北工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的红色法律文化与新时代人民司法创新论坛在榆林举行。论坛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研究、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对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史特别是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研究,深刻领悟红色法律文化的价值意蕴,推动红色法治文化创新发展和创造性转化。

论坛开幕式上,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张生,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思锋,西北工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书记管兴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小鹏分别作了大会致辞。

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张生研究员

张生会长在致辞中表示,红色法律文化与根据地的法律史研究需要历史文物、文献资料、研究力量、实践力量等多种资源的融合;法律史的研究是以文献为基础,从文献中发现历史,还原历史,从历史中讨论理论和实践的借鉴可能。红色革命留下了很多宝贵的法治资源,至今不少历史亲历者、知情人,比如,马锡五的子女仍健在,可以通过口述历史,实现历史文献的再发现。理论研究要关注法治实践,与司法、立法机关紧密合作,探索形成一套符合时代现实需要、贯通近现代历史的法治理论,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思锋教授

王思锋院长在致辞中表示,西北大学法学院在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领域有着悠久而深厚的学术传统。此次论坛是发掘、研究和弘扬中华优秀革命法律文化,赓续红色基因、推动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实践。要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坚持守正创新,在新时代新征程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不断开创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的新局面,逐步将论坛打造成面对国内外的交流平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奋斗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西北工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管兴华书记

管兴华书记在致辞中介绍了西北工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及法学学科的历史沿革、发展特点和学科成就,法学系在陕甘宁边区法治为代表的红色法律文化方面有丰富的项目经验与学术积淀。表示本次论坛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意义重大。希望进一步加强学术界与司法实务界的联合,深化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合作,为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注入新的活力,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吴小鹏院长

吴小鹏院长在致辞中表示,榆林是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重要根脉,是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方面的发源地,是老一辈革命家贯彻司法工作正确方向司法观的诞生地,是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治国理念的萌芽地。只有挖掘好、研究好、践行好红色法治文化,才能更好地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推进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次论坛对于榆林法院学习贯彻老一辈革命家贯彻司法工作正确方向的司法观,更好地挖掘、整理、践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榆林根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论坛研讨分为主旨发言、分单元交流发言、会议总结等环节。

主旨发言环节由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沛主持,西北政法大学汪世荣、国家法官学院王立、黑龙江大学孙光妍、湖南师范大学夏新华、中国人民大学赵晓耕五位教授分别围绕红色法律文化与新时代人民司法创新的论坛主题分别作了主旨发言。

西北政法大学汪世荣教授

汪世荣教授表示,总结红色法律文化非常重要,郝家桥经验是红色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人民是讴歌的对象,把劳动者作为社会关注的中心,这种思想、观念、文化非常可贵。以人民为中心不是口号,如何传承红色法律文化,把司法为民做实。这是新时代人民司法所要思考、创造的重要内容。法学院校要加强与实务部门合作,马锡五审判方式之所以能受到认可,主要是利用了案例这一载体,红色法律史研究要在重视历史的同时,重视对人民司法案例的挖掘利用。强调陕甘宁边区红色法律文化研究的重要性,呼吁社会各界共同推动红色法律文化的研究和创造性转化。

国家法官学院王立教授

王立教授围绕人民司法的红色基因传承作了发言,认为中国共产党建立时期的文件中就已提到司法工作,司法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的,司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司法工作一开始就是为了保护革命胜利的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司法工作必须坚持为大局服务;19492月颁布的《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立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即是要确立我们自己的人民的司法制度,司法工作必须坚持为人民司法;在革命战争年代,已有建设专业化法律队伍的要求,明确司法工作必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法官队伍;1937213日的《中央司法部训令(第一号)》要求裁判工作要懂得法理、政治,还要懂得人情,司法工作必须坚持与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

黑龙江大学孙光妍教授

孙光妍教授强调,哈尔滨中院是革命根据地司法建设历程中第一个城市,围绕哈尔滨解放区地方人民法院领导人的红色司法理念作了发言,简要介绍了哈尔滨解放区地方人民法院三位领导人邵天任、马起、王怀安的生平及红色司法理念的理论和实践渊源。三位法院领导人都曾在陕甘宁边区从事过司法工作,接受过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熏陶和影响,并将这种红色司法理念带入到司法工作中。三位法院领导人都忠于党、忠于共产主义信仰、忠于法律,在工作中始终落实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主张,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并将其与城市工作结合起来。

湖南师范大学夏新华教授

夏新华教授围绕湖南革命根据地法治研究作了发言,从湖南革命根据地的历史时空、法治实践、法制研究现状和未来展望四个方面介绍了研究历程。认为中国革命法治进程与中国革命道路相契合,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局部执政时期非常重视红色法治建设,根据地时期的法制建设同样走的是一条从农村到城市的发展道路。湖南是从农村政权建设向城市政权建设、由区域法治建设向国家法治建设转变的最重要起点,也是中国革命法制从农村到城市的出发点和原点。

中国人民大学赵晓耕教授

赵晓耕教授表示,学习红色法律文化是为关照当下,让法学界关注法律文化的核心在于回归实事求是,并从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出发,讲到西周明德慎罚立法思想,引导思考法律与道德评价的关联,解决价值观念一致性等问题。

第一单元:红色法律文化与根据地法治

第二单元:红色法治人物

第三单元:新时代人民司法中的红色基因

随后进行了以红色法律文化与根据地法治”“红色法治人物”“新时代人民司法中的红色基因为主题的分单元研讨,西北政法大学刘全娥教授以《陕甘宁边区时期的反革命罪》为题,西北大学副教授李奕霏以《陕甘宁边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价值旨趣、逻辑进路及其现实关照》为题,西北工业大学副教授韩伟以《陕北榆林的红色法治人物举隅》为题,西北大学讲师闫强乐以《寻找红色法学家朱婴》为题,子洲人民法院院长李军以《新时代能动司法中的红色内涵》为题,甘肃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馆长牟文丽以《马锡五审判方式的革命取向、群众情怀和实践智慧》为题作了发言。与会专家代表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和业务实践,分别围绕的主题作了讨论发言,展现了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独到的见解。

西北工业大学肖周录教授

最后,西北工业大学肖周录教授代表大会作总结,并提出红色法律文化学术研究的新方法、新思路,强调要寻找原汁原味、原生态的红色法律基因,做好精准研究,立足实事求是,注重研究范式的转化。

论坛后,与会专家分别在绥德郝家桥人民法庭、子洲马蹄沟法庭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传习基地以及锦界法庭召开圆桌会议,深入探讨法院文化与红色文化、地方文化深度结合等问题。

本次论坛得到了全国、全省法学界同仁、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热烈响应。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处负责人、研究员庄春英及法治研究一处负责人、研究员曲广娣,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姚国艳,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编辑马毓晨,人民法院报社主任编辑李绍华、省高院研究室副主任闫涛、延安中院研究室副主任刘宇,国内知名高校教授学者40余人,榆林市政协副主席任静波,榆林市人大、榆林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及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和榆林市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