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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日期:2024-05-13阅读量:

2024510日上午,我院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小鹏,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郝生华,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文清,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崔亚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我院院长王思锋,郑辉副教授,李奕霏副教授,办公室主任王哲,实验中心主任左斌,刘桢老师、闫强乐老师以及部分学生代表等参加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郝宏图主持

签约现场

院长王思锋在致辞中介绍了学院发展的基本情况以及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成绩,并对榆林中院长期以来对西北大学法学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人民法院是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科学生实践训练的重要平台。此次校院全面合作,既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协同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积极探索,也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现实举措。双方的合作,必将为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注入新的活力,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校院双方将会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在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案例资源库建设、法治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法学课题研究与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为地方法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思锋致辞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小鹏表示,法学院校承担着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为法治中国建设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榆林法院将以此次合作共建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各自的优势和作用,共商合作、共创平台、共享成果,更加自觉主动地做好法治教学基地工作,共同研讨、弘扬、传承红色法治文化,共同承担起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职责使命,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小鹏致辞

会上,学院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了《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共同为西北大学卓越法治人才实践教学基地揭牌。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九位法官受聘西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

双方签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

西北大学卓越法治人才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聘任研究生实务导师